叙利亚政府军遭极端组织袭击 致1死1伤
- 编辑:5moban.com - 18可悲的是,这种方法也不管用。
一、扩大内需问题 内需怎么扩大?通常学者们会首先想到涨工资,提高收入(这是一种静态而非动态的解决思路)。 三、上述问题形成的原因经济处于良性循环,要求需求与供给的平衡,生产与消费的均衡,而我国经济既不平衡,也不均衡。
单就房地产业来说,这个问题已经够难缠的了,而其他问题解决起来,其难度一点也不低。 4、外汇的大量储备及长时期廉价劳动力支撑的出口。 笔者提到的上述四点,既有理论上的原因,也有实践中的原因,对此,笔者将另文再述。加强社会各系统运行的全方位强力监管与制约。剩下的被认为可以有很大操控能力的只有内需,内需问题也并非那么容易解决,扩大内需如果选取的方法不当,问题还会加重,比如近期的劳动力成本的快速上升引发的问题在全国范围内传递扩散,而且,我国内需不足问题,是个多年积累下来的问题,令人困惑的是,从宏观来看,我国社会的总需求并不弱,而且很大,在目前来看,流动性相当充分,所以,内需不足的问题是一个结构性问题,是个深层次问题,如果把内需问题做简单化处理,带来的社会问题及其关联性问题会很多。
所以,政治体制改革在今后的一个时期内,将势在必行。物质财富的直接创造者,所得少,而服务于生产者所得多。同时,也通过涉税维权个案关注,财税热点围观,不断动员更多的纳税人投身推进财税体制改革的洪流。
中国纳税人意识目前大多停留在利益诉求层面,仅仅在于税负的谁负等事关切身利益的涉税问题方面,因此,对关系所有纳税人基本权利保障的体制建设方面,往往自觉不自己觉地忽视。这一群体的财税特权,一方面来源于制度性的安排,一方面来源于权力拥有者滥用权力所致。大致说,若以财税改革可能伤及的利益群体而言,上述四大群体,当是现行财税体制改革面临的主要阻力。一条不容置疑的选择是,必须且应该通过真正的政治体制改革与财税体制改革,不断遏制既得利益群体的权力,减少各种特权,包括财税特权对社会其他成员权利的侵害与剥夺。
每一个基本需要没有得到满足的纳税人,社会成员,本身都有推进财税改革优化的原动力。当然,这或许仅仅是笔者的一种良好愿望而已。
或者通过各种各样的人情关系,逃避自己的纳税义务,从而使其行使的义务小于其行使的权利。一句话,缺乏对优良财税体制自觉追求的原动力。但是,就整个社会而言,这一部分力量也不可忽视。总体而言,由于财税权力有效监督制约体系的缺位,当下中国官员主导型的财税体制,逻辑上都会首先从制度上给予各级官员特殊的利益。
第三类是由国有垄断企业造就的垄断利益群体。道理很简单,改革意味着他们当下福利的减少,特权的削减。这一群体规模尽管不大,但由于这些成员长期浸淫在体制内,对现行体制,包括财税体制的弊端有着切肤之痛和深刻的认识,对其运行机理比较熟悉,认为若不改革,国家将面临更大的危机。第二类是指依靠财政供养的既得利益群体。
而这部分利益,尽管不合情理,但往往有法可依。如果前进的推动力远远大于阻力与摩擦力,将会快速推进。
这类既得利益群体,诸如事业单位等一切靠纳税人税款供养的既得利益群体,其财税特权主要表现在为:虽不如官员的权力特权大,但却因为长期被国家财政供养而形成了顽固的惰性与特权心态,大多不愿主动放弃现有的财税特权。但这一群体也面临一些问题:一是这一群体由于天然松散性导致的凝聚力不足,无法在一些财税改革举措方面,短时间形成基本共识,并形成有一定影响力的组织压力,进而推动政府按照自己的意志去实施财税改革。
要切实规范国有垄断企业的利益分配行为,促其贡献与索取尽量趋于一致。而且,如果这些落后力量形成气候,大于财税改革的向前推进力,财税改革仍然难以如愿展开,成为政治体制改革的有效突破口。二是这一群体缺乏有效地组织机制及其物质基础,活动仅仅局限于网上和思想领域,无法转化为有力的现实财税体制改革推动力。暴风骤雨式的刷新,不是任何人的美好愿望可以左右的。显然,这一群体,也会因为眼前的利益,成为现行财税体制改革的反对者或阻挠者。要削减依靠财政供养的既得利益群体的权利,促使其权利与义务分配的平等享有和行使。
目前全国事业单位人数占财政供养人数的80%。坦率地说,各级官员权力的集体世袭问题,已经不是什么秘密。
这一特权利益群体,主要源于他们对全体国民生产与生活资料资源的垄断,源于它们对全体国民利益的掠夺式使用和剥夺。它通过国家权力,把本该属于全体国民拥有的资源,在国有的名义下,通过权力划归为某个部门或单位和群体独自享,甚至成为个别领导的小金库。
因为它们有通过财税体制改革,尝试改变自身被剥夺命运的渴望,有追求被公正平等对待的现实渴求。毕竟,不改革就会亡党,也会亡国。
这一群体规模正在日渐增大,并借助互联网等现代高科技手段,以及创建社会组织等形式,不断呼吁,进行财税启蒙,唤醒纳税人的权利意识。三是由于官员职数有限导致的岗位利益最大化的价值观,正在从基层开始,大规模地恶化着官民关系,加剧着政府与民众之间的矛盾与冲突。如果处于大于或等于或小于之间,则会呈现或前进或停滞或倒退的状态。这些食利者群体,大多通过违背公正平等基本原则,过多占有和享用了社会其它群体创获的物质财富,包括精神财富而成。
这一群体,无疑是中国财税法体制改革最大的动力群体。具体而言,中国财税体制的未来命运,显然取决于既得利益群体的综合阻力与推进者群体之间的综合推动力二者之间力量的对比变化。
要解决财税权力的监督制衡问题,非建立宪政制,实行立法、执法、司法的分权制不可,遵从权利法案不可,实行违宪审查不可。第二类是由民间有识之士构成的推动群体。
第三类是由处于被财税特权明显剥夺的受害者组成的群体。特别是因为,权力缺乏有效地监督,一把手权力格局就成为权力滥用,不当获取特权,及其腐败、寻租的主要土壤。
如果执政党有决心有魄力壮士断腕,敢于为中华民族的千秋万代繁荣富强负责的话,就能够借助组织优势,极大地激发和动员全民族积极参与,持续推动财税体制改革的精神力量与智慧,收获事半功倍的效果。这一利益群体当下最突出的问题:一是一个单位一个太阳式的一把手权力格局。财税权力及其公共权力的系统性寻租,早已不是什么秘密。几乎每一个大小官员,都会在其任内或影像力尚未消失的时候,为子女及其亲友的就职、提拔、提薪等进行疏通和打点,从而大面积催生了本单位本部门权力的集体世袭化问题。
总之,中国财税改革要实现现代化转型,从官员主导转型到纳税人主导,由于强大的既得利益群体的存在,特别是已趋固化的既得利益集团的存在,注定不可能一番风顺,只能认定目标,逐渐掘进,以积累寸功之效,最终实现总体突破。而且,这是从根本上消除财税特权,切实监督财税权力,防止其腐败变质的最佳选择。
在这一权力群体内部,主要奉行的是按照权力大小分配利益和好处的不公正原则。正在成为一种文化和风尚,毒化污染着全社会的精神系统。
只是一些人因为既得利益的遮蔽,压抑了这种人性的基本需要,搁置了对公正平等自由人道财税体制的梦想和追求。三是这一群体缺乏有效的组织机制,大多通过互联网等平台,更多时候仅仅满足于围观和呼吁。